个人信息是关于生存的个人的信息, 根据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事项, 可以识别相应个人的信息(包括即使仅凭相应信息无法识别特定个人, 也可以与其他信息容易结合识别)。非常重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客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和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上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行政安全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通过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将告知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以怎样的用途和方式被利用,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正在采取怎样的措施。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在网站首页公开了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以便客户随时都易于确认。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为了持续改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正在制定修改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所必需的程序。此外, 在修改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时. 赋予版本号等, 以便客户易于了解修改的事项。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顺序如下:
1. 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
2. 同意个人信息的收集
3.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目的
4. 通过cookie收集和拒绝个人信息
5. 目的外使用和向第三方提供和共享
6. 个人信息的阅览和修改
7. 撤回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的同意
8. 个人信息的保留期限和利用期限
9. 保护个人信息的技术和管理对策
10. 链接网站
11. 个人信息的委托处理
12.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13. 收集意见和处理不满
14.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担当者
15. 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
16. 广告性信息传送
17. 影像信息处理机器的安装、运营相关方针
18. 告知的义务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公正手段依法收集客户的个人信息。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收集的个人信息仅限于提供服务所需的最小限度的信息, 原则上不收集可能侵害客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人种、宗教、思想和出生地、原籍、政治倾向和犯罪记录、健康状态和性生活等)。但是, 在利用特定服务或程序时, 需要收集部分敏感信息时, 将通过另外的说明征得同意。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客户对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或利用条款的内容, 准备了点击“同意”或“不同意”按钮的程序, 只有在点击“同意”按钮的情况下才视为同意个人信息的收集。
为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为以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
*姓名、国籍: 网上预约和确认程序所需
*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会员注册、确认预约、确认本人意愿、投诉处理等确保沟通渠道和新服务、新产品、活动信息等介绍
*地址、E-mail地址: 会员注册、确认预约、酒店消息/新产品/活动信息等介绍或发送各种通知事项的信息
*预约客户名/E-mail地址/电话号码等: 预约者非本人时填写, 为确认预约和处理而填写
但是, 不收集有可能侵犯使用者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人种和民族、思想和信条、出生地和原籍、政治倾向和犯罪记录、健康状况和性生活等)。
为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部分服务, 使用储存客户信息并随时加载的饼干(cookie)。饼干是网站服务器发送的计算机浏览器的少量信息。客户登录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网站后, 为利用在线预约服务, 必须允许使用饼干。您对饼干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是否使用。您可以允许所有的饼干, 每次保存饼干或拒绝所有的饼干。但是, 如果拒绝保存饼干, 可能会影响利用部分服务。饼干可以识别您的电脑,但不是您个人, 在您的电脑浏览器关闭时结束。
*设定方法示例(Internet Explorer的情况): 浏览器顶部的工具 > Internet选项 > 个人信息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的个人信息将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和利用用目的》中告知的范围内使用, 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提供给他人或其他企业/机构。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 将会注意利用和提供个人信息。
* 合作关系: 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 可向合作公司提供或共享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是, 将事先详细告知合作公司名称、合作目的、提供服务、个人信息共享范围、使用目的和合作期限等, 并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征求同意。
* 委托处理: 为了顺利办理业务, 委托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 将事先详细告知委托处理企业名称和被委托处理的个人信息范围、委托目的、委托处理过程、委托期限。
<告知和同意方法>
通过网站至少提前10天通知, 同时利用电子邮件等个别通知1次以上。
<例外事项>
*根据相关法令, 以调查为目的, 相关机构提出要求的情况
*为了制定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 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给广告主、合作公司或研究团体的情况
*根据其他相关法令规定的程序提出要求的情况
但是在例外事项中, 根据相关法令或调查机构的要求提供信息的情况, 原则上将告知当事人。根据法律上的依据, 可能不得不告知。为了不违反原来的收集目的和利用目的, 将尽最大努力不盲目地提供信息。
客户可以随时阅览或更正已登录的客户的个人信息。通过书面、电话或E-mail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担当者后, 将根据业务程序, 在规定的最短时间内采取措施。
客户要求更正个人信息错误时, 在完成更正前不会利用或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
已向第三方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的情况, 将立即将更正处理结果通知第三方进行更正。
通过网上预约, 客户可以随时撤回客户同意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提供内容。通过书面、电话、E-mail等方式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担当者后, 将立即采取删除个人信息等必要措施。如果采取撤回同意并销毁个人信息的措施, 将立即将事实通知客户。
客户的个人信息如下达到个人信息收集目的或提供的目的后将被销毁。
但是, 根据商法等法令的规定, 需要保存的情况除外。对于会员加入信息, 退出会员加入或被除名的情况等, 将事先明示保留目的、期限和保留的个人信息项目, 并征求同意。
*诉讼或纠纷中需要作为依据资料保存的记录: 5年
*消费者的投诉或纠纷处理相关记录: 3年
经客户同意, 客户要求阅览所保留的交易信息时,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将立即采取措施, 确认阅览情况。
①技术性对策
处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的个人信息时, 为确保个人信息不被丢失、盗窃、泄漏、篡改或损坏, 正在寻求以下技术性对策。
*对客户的个人信息通过密码进行保护。
*利用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杀毒软件, 防止电脑病毒危害。杀毒软件定期更新, 如果突然出现病毒, 杀毒软件一出来就立即提供, 防止个人信息受到侵害。
*为了应对未经许可的外部入侵, 正在利用防火墙等尽全力进行保安。
②管理性对策
*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的个人信息访问权限限制在最低限度的人员。
符合其最低限度的人员如下:
- 直接以用户为对象进行营销业务者
-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担当者等个人信息管理业务执行者
- 其他因业务需要处理个人信息者
*以处理个人信息的职员为对象, 就学习新的保安技术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等, 定期进行公司内部教育和外部委托教育。
*入职时, 通过个人信息相关管理者的保安誓约书, 事先防止因人泄露信息, 为监查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履行事项和职员是否遵守, 正在制定内部程序。
*个人信息相关管理者的业务交接在维持保安的状态下彻底进行, 明确入职和辞职后个人信息事故的责任。
*将电算室和资料保管室等设定为特别保护区, 禁止出入。
*对于因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用户个人的失误或因基本网络危险性而发生的事故, 概不负责。
*此外, 因内部管理者的失误或技术管理上的事故导致个人信息的丧失、泄露、篡改、损毁的情况, 将立即向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通报事实, 并寻求适当的对策。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均可获得其他公司网站或资料的链接。在这种情况下, 对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外部网站和资料没有任何控制权, 因此不能对其提供的服务或资料的有用性负责。如果点击包括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等在内的链接, 转到其他网站(site)的页面, 相应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与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无关, 请审核新访问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自行处理会员的个人信息。但是, 为了提高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服务水平, 可委托外部收集/处理/管理客户个人信息。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 委托期限和事实将通过网站提前告知客户。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 将通过委托合同等明确规定服务提供者严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指示、保密个人信息、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以及发生事故时的责任负担、委托期限、处理结束后返还或销毁个人信息等, 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保管相应合同内容。
请以最新状态准确输入客户的个人信息, 以预防意外事故。由客户输入的不准确信息导致的事故责任在于客户, 如果盗用他人信息等输入虚假信息, 可能会丧失会员资格, 其法律责任将由盗用或输入虚假信息者承担。
고客户在享有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的同时, 还有保护自身、不侵犯他人信息的义务。请小心不要泄露包括密码在内的客户个人信息, 注意不要破坏包括帖子在内的他人个人信息。如果不能尽到这样的责任, 损害他人的信息和尊严时, 可根据《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和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受到处罚。
我们重视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客户的意见, 客户对于咨询事项有权随时获得诚实的答复。本公司为了与客户进行顺畅的沟通, 设置了客户咨询电话。
[客户咨询处理中心]
- 所属: 客房部/预约室
- 职务: 部长/室长
- 电子邮件 : reservation@stanfordseoul.com
- 电话号码 : +82-2-6260-2000
- 传真号码 : +82-2-260-2001
- 地址 : 首尔特别市中区南大门路84、9楼
平日上午9点~下午6点可以利用电话咨询。
利用电子邮件、传真和邮件进行的咨询, 将在受理后24小时内会诚实地答复。
但是, 原则上工作时间以后或周末和公休日时, 将于翌日处理。
如果需要其他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 可以向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警察厅网络犯罪调查队等咨询。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电话号码 : 1336
- URL : http://www.cyberprivacy.or.kr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
- 电话 : 02-3480-3600
- URL : http://icic.sppo.go.kr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URL : http://www.police.go.kr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正在尽最大努力确保客户可以安全地利用网站。在保护个人信息时, 发生违反告知客户事项的事故时,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将承担全部责任。但是, 尽管采取了技术性补救措施, 但对黑客等因基本网络上的危险性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信息毁损和访问者撰写的帖子引发的各种纠纷,不承担责任。负责处理客户个人信息的负责人和担当者如下, 将迅速、诚实地回答个人信息相关咨询事项。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所属: 明洞斯坦福酒店
- 职务 : 总支配人
- 电子邮件 : jskim@stanfordseoul.com
- 电话号码 : +82-2-6260-2000
- 传真号码 : +82-2-6260-2001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所属 : 销售&营销
- 职务 : 支配人
- 电子邮件 : salesmgr1@stanfordseoul.com
- 电话号码 : +82-2-6260-2000
- 传真号码 : +82-2-6260-2001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非常重视满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 正在努力进行保护。对此,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禁止满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加入会员和在线预约。即满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在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获得会员资格服务。
①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不会违反客户的明确拒收意向, 发送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性信息。
②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在客户同意发送时事通讯等电子邮件时, 将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和正文栏中, 采取如下措施, 以便客户易于了解。
*电子邮件标题栏: "标题栏可不显示(广告)字样, 显示电子邮件正文栏的主要内容。"
* 电子邮件的正文栏: 客户可以明示拒收的发送方名称、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号码, 以表明拒收的意思。分别用韩文和英文标明客户易于表示拒绝收信意向的方法。
③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为了商品信息介绍等网络营销, 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送广告性信息时, 将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和正文栏中采取如下措施, 以便客户易于了解。
*电子邮件的标题栏: 在标题栏开头用韩文显示(广告)字样, 不留空格, 接着显示电子邮件正文栏的主要内容。
*电子邮件的正文栏: 显示客户可以表示拒收意思的发送方名称、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分别用韩文和英文显示客户易于表示拒绝收信意向的方法。
*通过传真/手机短信传送等电子邮件以外的短信传送盈利目的广告性信息时, 在传送内容开始显示(广告)字样, 并在传送内容中明示传送者的联系方式。
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如下设置和运营影像信息处理器。
① 安装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5条第1项
②安装目的: 利用出入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的客户/职员的安全、酒店的资产保护、各种事故的证据资料、从火灾等灾难中确保设施/客户的安全等事实凭证资料。
③安装台数、安装范围和拍摄范围: 共113台
安装台数 | 安装位置和拍摄范围
3台: 酒店入口/ 外围
46台: 地下停车场
1台: 机房
8台: 出入口/大厅/斯坦福咖啡厅/宴会厅
34台: 各楼层入口/走廊
4台: 电梯内部
1台: 发电机室
1台: 电气室
3台: 健身房
4台: 饮食设施
4台: 地下1层会议室
④管理负责人和接近权限者
类别 / 姓名 / 职位 / 所属 / 联系方式
管理负责人 / 黄镇旭 / 科长 / 经营支援 / +82-2-6016-0213
接近权限者 / 郑相旭 / 科长 / 人事总务 / +82-55-725-0070
⑤影像信息的拍摄时间、保管期限、保管场所和处理方法
拍摄时间 / 保管期限 / 保管场所
24小时 / 自拍摄日起30天 / 1楼安全状况室(防灾室)
*处理方法: 记录和管理个人影像信息的目的外利用、第三方提供、销毁、阅览等相关要求事项,保管期满后以无法复原的方法永久删除(打印物的情况, 粉碎或销毁)。
⑥影像信息处理确认方法和场所
*确认方法: 提前联系视频信息管理负责人, 提交凭证后访问总公司即可确认。
*确认场所: 保安室
⑦对信息主体阅览影像信息等要求的措施, 关于您的个人影像信息, 请阅览或确认存在。若要要删除, 可以填写阅览确认书后随时向影像信息处理器影像信息管理负责人提出要求。但是, 仅限于您拍摄的个人影像信息和明显为信息主体的紧急生命、身体、财产利益所需的个人影像信息。
⑧影像信息的安全性确保措施, 本公司处理的影像信息通过加密措施等进行安全管理。此外, 作为保护个人影像的管理对策, 本公司还赋予了个人影像信息的访问权限, 为防止个人影像信息的伪造、变造, 对个人影像信息的生成时间、阅览时阅览目的、阅览时间等进行记录和管理。除此之外, 为了个人影像信息的安全物理保管, 正在安装锁定装置。
现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于2017年12月22日制定, 根据政府的政策或保安技术的变更, 如有内容追加/删除和修改, 将从修订7天前开始通过网站告知。
-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版本号: v1.0
-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施行日期: 2017-12-22
以上的斯坦福酒店管理株式会社 网站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将从2017年12月22日开始适用。